灌河边成长起来的“草根”律师
时间:2017-12-22 16:27:00   作者:   

  2002年12月,张鹏宇怀着从军报国的壮志豪情,穿上绿色军装,成为一名武警战士。因工作表现突出,受到部队的嘉奖,还被评为“优秀士兵”。在摸爬滚打刻苦训练之余,他坚持刻苦自学文化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,既锤炼了自己的军人精神又坚定了服务人民的人生理想。退伍后,张鹏宇坚持退伍不褪色,始终保持军人的优秀品质,用锲而不舍的精神,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,于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成为一名执业律师,他决心扎根基层,做一名“草根”律师,为广大老百姓服务、弱势群体服务。
  成为律师以来,张鹏宇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,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;把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良好作风融汇到具体的法律工作中。他敢为人先,乐于奉献,用实际行动深刻的诠释着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”的律师职业追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追求。自执业以来共办理各类刑事、民事案件和法律事务300余件,担任法律顾问20余家,参加各类公益活动、普法活动100余场次。张鹏宇认为,律师除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外,还肩负着更高层次的职业使命,即“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”,绝不能金钱至上。曾经有一名案件的对方当事人私下找到张鹏宇,希望他在某些方面做一些让步,自己愿意为此支付一定的“报酬”,该提议当场被张鹏宇严辞拒绝。在代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时,原告在工作时不慎受伤,后找到该企业负责人要求赔偿1万元却遭到拒绝,张鹏宇代理此案件后依法起诉到法院,后该企业主动提出调解赔偿,同意赔偿5万多元。   
  张鹏宇作为一家农业龙头企业的法律顾问,在一次代表该企业与印度公司谈判中,直接为企业避免了60多万元的损失,切实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  张鹏宇还热心公益事业,积极参加助学、助残、扶贫、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,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。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,致力于律师业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相结合的执业理念,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、法律援助,发放各种法律宣传资料150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630余人次,现场化解矛盾20多起,多次在电视台、报纸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。他还在社区村居创建律师工作室;6.23阜宁重大灾害第一时间赶赴灾区进行心理疏导和救援;参加电视台录制禁毒普法专题活动;参加全国助残日法律维权活动;走村串户进社区及企业进行普法讲课;义务在响水论坛开展“律师说法”普法栏目,为群众排忧解难,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。
  张鹏宇先后当选响水县第十届政协委员、政协智库专家组成员,荣获盐城市“首届十佳公益”律师荣誉称号,获聘“第四届”盐城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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